“我知道是你。”这匹狼唇角微动,锐利的牙齿闪出一道冷冷的光。他招了招手,“过来吧,小姑娘。”

我走不掉,在他的面前,我的力量微弱如一只雏鸟。

我走到他面前,他低头打量着我:“又见面了啊。”我这才认出是他居然就是栎阳城外的那个黑衣人。他似乎松了口气,身子向墙壁上靠了靠,“你住哪儿啊,小姑娘,可能,”他嘴角微弯,露出一丝自嘲的笑意,“可能是要到你那儿借住几天了。”

“他们有狗。”我干巴巴地说,提醒他很快秦兵就会带着嗅觉敏锐的獒犬来搜捕他,而他身带着一身血腥味,是绝对走不脱的。

“我知道。”他说,“不过,天底下还没有能找得到我的狗。”他似乎有些疲惫,“现在,带我回你家吧。我真是有点,有点那个,嘿,累了。”

我瞪着他,想着从哪里找根大棍子把这个大麻烦一棍子敲死。

但是最后,我还是把他带回了家。在他向我保证绝对不会有狗能嗅得出他的味道的前提下。他说:“我身上撒了药,这药是用来对付草原上的狼的,狼都不在话下,何况是狗。”

“真的,”我狐疑的问,用力嗅了嗅,似乎真的闻到一股淡淡的奇怪的味道。

“对我有点信心吧,小姑娘,”他说,“我还不想这么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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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秦王下诏,关内大索二十日。

我庆幸审食其他们早就在咸阳租了一套房子,独门独院,却也隐秘。把这个大麻烦带回去以后,红玉他们很是慌乱了一番,幸好夜已经深了,我们三个人连家奴都没敢惊动,就把这个家伙塞进了我的屋里。我的屋子一向是不让人进的,跟我时间长的人都知道这个规矩。这件事毕竟干系重大,知道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在这二十天里,我们租住的地方被搜查了三遍,每一次都要吓得我要好半天才回过魂来。幸好,白日里家奴们都随审食其去食肆帮工,家里只有我和红玉两个人,搜索的官兵见只有两个怯生生的小姑娘,便也不太在意,常常不过是随口调笑两句,四处翻上一翻便离去了。

每一次官兵搜索的时候,我救回来的那个人就躲在院里腌酱的大陶缸里。那缸足有一人高,酱未腌成前,盖一打开就有一股刺鼻的味道,所以,搜索的官兵都只是将盖打开,捏着鼻子看一眼也就算了,没有一个人愿意拿手上的兵器进去搅一搅。

可以想见,躲在里面的人更不好受,每次他从酱缸里钻出来,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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