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久经战阵的摆牙喇勇士早就盯上对面的一个小个儿绿皮,光他眼中所看见的,那小子手中火铳至少闪过三四次火光,每次火光一闪,在他前面或身边就会有一位好兄弟栽下马去。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轮到自己,他也不敢想被打倒之后会怎么样,一路上他只闷头祈祷,祈祷长生天能够让自己在被对方打倒之前,冲到对方面前!

长生天似乎真的保佑他了,在『射』出一箭迫使那矮个子绿皮兵弯腰躲避,从而失去了最后一次向他『射』击的机会之后。对方再把手中火铳举起时他已经冲到了对方面前。从对方那张黝黑脸庞上他终于看到了久违的惊恐之『色』,他大笑着横过刀身,纵马跃向目标——接下来甚至不需要专门挥刀去砍,只要把刀刃摆到合适位置,奔马掠过时自然会把对方脑袋轻松带下来,这种活儿他从前在追杀败逃明军时已经干过许多次,非常熟练。

他甚至注意到那小子原本就是站在一个不大的土坑中,这下可好,连埋尸首的力气都能省下了,当然象他这样的大金勇士其实也不用干那种体力活儿,就便宜那些包衣奴才吧。

正在得意之时这位勇士忽然感到有点不对劲,对面那小个子的反应和他以往所遇到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从前那些被追杀者要么是不管不顾死命跑,然后被他追上轻松枭首。要么就是鼓起勇气拼死冲上来迎战,然后被他纵马撞翻,反正都能应付。然而那名绿皮军士面对他的快马大刀时却只作了一个动作——把脑袋向下一埋。将整个身体蜷起来,象只土拨鼠似的缩到坑里去了!

后金军这边早就发现,对面那些绿皮军身材普遍矮小,所以他们对于靠近之后打肉搏战是极具自信的。他们坚信只要能靠近对方。一个大金勇士至少可以对付两三只绿皮猴子。然而对方的矮小身材在此刻反而成为一种优势——当他一门心思躲到坑里之后,这位后金勇士发现自己的刀子居然够不着对方了,除非自己弯下腰,但那样一来非但姿势非常别扭,也使不上力。

这位后金勇士犹豫了一下,考虑自己是该纵马去踩踏对手呢。还是索『性』跳下马去与对方步战——可两者都不是什么好主意。马儿是很聪明的动物,即使受到主人命令,它们也未必肯冒着折断腿的危险往坑里踩。而若下马,骑兵可就丧失了最大优势。

况且对方虽然缩下去了,却并不是任凭宰割状态——自己此刻唯一能攻击到对方的位置就是头脸部位,然而那些绿皮兵全身上下都不着甲,可偏偏每人头上都戴着一顶金属盔帽,想要从头部对他们造成致命伤害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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