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这句名言据说最早是用来形容水浒传里梁山好汉的,不过在明末时候,却成为许多造反者的口头禅和最高理想。在和有亲身经历的郑彩谈了一阵子之后,老李教授等人对于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

根据郑彩介绍:招安这种事情,你的造反事业没有一定规模是甭指望的。大明朝廷对于能够剿灭的反贼从来不会手下留情,一般小;贼绝对得到这个待遇。

只有事业上到一定档次,朝廷觉得难以剿灭,或者代价过大的时候,他们才会考虑换一种手法来解决。不过也不是所有大反贼都能得到这种待遇,其间还是有不少要求的。

首先是不能杀戮过重,你要在前期搞得天怒人怨人人喊打,那就很难得到善终了。关键一点是不能和读书人结仇——大明的读书人关系网都比较复杂,你这边随便杀了几个乡下酸秀才,搞不好人家就有什么同门同乡之类在朝廷里当官。迷失在一六二九191

也要多大,只要有几个小吏上书,稍微掀起一个浪头,马上朝中各派就会掺和进来。

无论什么招安计划,只要朝廷里有争论了,那肯定会被搅黄——大明朝在很多方面还是只认死理的。

其次,虎皮不能拉得太大。尤其忌讳随随便便的称王称帝。明王朝对这种名份问题素来相当的看重。你说自己本是安份良民,活不下去了抢一把,那皇帝可能还会开开恩给个赦免什么,但如果牛逼轰轰给自己加个尊号,自封个什么王什么帝之类,那在大明眼中就是来抢天下的,那肯定要死磕到底了。

前不久刚刚给平灭掉的奢崇明,安邦彦等人就是例子,本来少数民族叛乱是常有的事情,朝廷也素来以安抚为主。结果这两位非要自己给自己封王,封大长老,结果落得个悲剧收场。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有哪个官儿敢提出招安之说——万一给人弹劾一个“私通叛逆,图谋不轨”,马上就是株连九族的事情,没人敢冒这个险。

其三。也是最重要地一点。就是在朝廷里要有人。特别是直接经办此事地官员态度最为重要。能用钱解决地当然最好。但大明朝地官员怪癖甚多。有些还不是光塞钱就有用地。若是碰上那种光认死理不要钱地—比如两广总督王尊德这类。那就比较麻烦了。

总之。一通介绍下来。按照郑彩地说法:这反贼招安。就好比妖精得道。若要修成正果。没个三灾八难。不过几道难关。那是不可能地!

不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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