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老夫子有句话:“苛政猛于虎”,这句话用于乾隆中后期的台湾很适宜,艰难的生存环境和官府的沉重剥削就是两座大山死死的压在了百

乾隆是一个好大喜功的皇帝,是一个要面子的皇帝,平叛、征战和自身的铺张浪费将他老爹留下的满仓银子花个精光,在其统治的中后期满清帝国的财政成了头等的大事。

乾隆四十五年开始,六名军机大臣为阿桂、福隆安、梁国治、和珅、董诰、福长安,其中有户部背景的梁国治、和珅为户部尚书,董诰、福长安为户部侍郎,这是乾隆前期不曾出现的。说明在乾隆后期,财政问题已经取代军事问题,变成了满清的头等大事。

和珅发迹之后,看准了乾隆晚年志得意满、好大喜功、爱听谀言、文过饰非又自诩明君的心理,按其旨意办事,又善于敛财以供皇上享用,所以受到特别宠信,成为乾隆帝的惟一心腹和代理人。

其最出名的一项“演变”就是——议罪银。这是一个堪称“天才”的创新。

议罪银是由罚俸演化而来。罚俸古已有之,扣除官员几个月至几年的基本工资,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随着乾隆中期施政愈苛执法趋严,他觉得罚俸数额太少,不足以警戒其心,又法外加罚,所罚动辄上万,改称议罪银。乾隆的初衷,不过是想让官员肉痛一下,并没有想把它制度化为一项财源。

和珅当政后,马上发现了议罪银的妙处。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款项由户部承追,银两也交给国库,过程公开透明。而议罪银并非国家旧制,故可以绕开吏部户部,由军机处负责。因为此项银两不是国家定制,可以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因此,在和珅的建议下,皇帝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且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此举一出,那些聪明的大臣们马上就发现了妙处。不少大臣主动要求交纳议罪银。比如河南巡抚毕沅以未能迅速搜获要犯,自请罚银二万两;陕甘总督勒尔谨以失察客商走私玉石自行议罪缴银四万两。以小过而甘重罚,既说明大臣们对自己要求的严格,又为皇帝小金库的充实不声不响地立了功,可谓一举两得。因此,通过这种主要踊跃捐输的地方大吏不在少数。比如河南巡抚何裕城有一次不小心,把香灰弄到了朱批奏折上,因此惶惶不可终日,积极要求自请罚银三万两。手笔之大连乾隆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遂降旨说:没有那么严重,加恩宽免银二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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