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最终还是没有向周季透露他到底要干什么。在去东海几县之前,他还有一番要忙,而且还是天昏地暗的那种。

先就是免役法的实施。他把王安石的募役法改良了一番,最大的特色就是符合在裁掉厢军的计划内。那么,改编厢军便成了迫在眉睫之事。是免役法得以推行的最大保障,他已经考虑到,免役法的推行,按人口不论等级户口,一定程度上触犯了一些阶级的利益;如果没有另一个受惠群体顶上来,那么激起议论与反对,是不可避免的事。

事实上王安石变法的一系列法令中,这一条应该是他最得意的法令了,以至于司马光上台废掉之后,他会出“以至于斯”的感慨。沈欢心想,如果不是王安石其他法令的拖累,此法如果实行下去,已经与明代的一条鞭法差不多了,当然,这是对于土地百姓来说的。

而王安石对于此法的应用,最大的缺陷就是太过急功近利了,得罪那些等级高的阶级之后,他竟然连女户与僧侣出家人都要纳一半的助役钱,为了财字,严迫至此,难怪人家会非议反对了。

前车之鉴,沈欢有了教训,想来想去,最终把它与厢军挂钩。借裁厢军的名义,推行此法,好处就是反对的声音应该小一点,缺点就是收入少了许多,七八成收入都用于安置厢军去了。毕竟这些家伙什么事都不做。只是军籍,待在那里都能一年领到三十多贯钱,现在要他们去做建筑之类地重工。如果价格不更高一些,应该没人会傻到去受累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换句话说,就是人人都是贪财的。都是图利地。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人乎!果然,在重利的允诺下,海州的一千厢军,基本上都头同意了知州大人建议地组建工程施工队,每年去做海州百姓的徭役。沈欢与姜谦等人商议计算,决定把每年给厢兵的价钱是四十五贯,足足比他们在厢军领的军饷多出十几贯。

十几贯钱,足够一家五口过个三五个月了。何况厢军一人入了军籍,全家都是军户。不得再经营其他,连土地都没有了,除了能够勉强过日子外,如果要宽裕,则不大可能。现在可以脱离军籍,还保障一家的生活,虽然累了一点,不过却解放了家庭的劳力,如果大家再勤快一点。找点事做,那么家庭不说富裕,却也会宽裕起来,至少日子不必再过得紧巴巴的了。

另外,在《海州日报》的新闻大事上。一连几期。都在宣传知州大人的免役法令。大肆吹嘘此法一旦在海州实行之后会产生的利益。其中最吸引广大百姓地便是有徭役之人,只要出个两贯钱。便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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