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欲乱我大宋律令乎?”沈欢一见司马光就突兀开口说道,此时已是他与赵顼相见后的第二天,沈欢花了一天的工夫去了解司马光所判之案,正如赵顼所说,朝廷大员都认为他所判无错,不过是大理寺主管刑律之人有些须异言而已,不算大事。

虽是小事,不过沈欢觉得需要利用这个机会来同化司马光,此君太过守旧了点,甚至可以说有点顽固了,若不经常敲打,使其接受沈欢的“新思想”,也许在与王安石的争斗中可真要在未来神宗面前落后了,为了自己与他的幸福,沈欢有义务去“点化”他,用的就是领先这个时代差不多一千年的思想。

为了能尽量说服对方,沈欢下了苦功夫,花了一晚的时间去钻研大宋的律令,就是其中的《编敕》。宋律沿袭唐律,只做了一些修改,大体上没有多少改变。不过这些混乱的东西让沈欢看得脑袋都大了,几千上万条律令,看了半天,才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而且还是不具体的,只有大概的意思而已。充实自己,就赶到司马光府邸,逮住他办公回来的时间,碰上就先声夺人了。

“什么?”司马光闻言吃了一惊,眼睛尽是疑惑,“老夫一生为公,兢兢业业,何来乱律令之说?”

既已达到夺人心神的作用,沈欢满意多了,人也恭敬起来,道:“门生听说老师前几日判了一个妇人死罪?”

司马光一听怒了,吹起胡子来,道:“不错!这妇道人家,竟然只因丈夫长得丑,就半夜要杀掉他,如此淫邪,还有天理吗?不杀不足以镇人心!”

果然,沈欢撇嘴了,司马光的理论与他猜想中的一模一样,正是从所谓的“道德”方面宣判人家的罪名。中国古代统治阶层虽然也有律法,而且还比较严苛,又说出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都是一种口号而已,在他们眼中,上位者才是法,天子才是法,其他一切都不足论。

沈欢从一个法制社会而来,虽然其中也有诸多不足之处,但这种法治观念,却深入人心,因此他也就很看不惯古代的法制观念。当然,看不惯归看不惯,也只是牢骚而已,时代局限性就是这样,他也不敢打出什么依法治国的口号,不然估计还未有什么作为,就成为上位者的牺牲品了。他也从没有想过要在这时代实现什么什么主义,只能说尽力引导它的正确展方向而已。若不是此事与司马光有关,他打算趁此机会与司马光作一番思想“交流”,他还真就不管那个妇人的死活了。毕竟此事他也很气愤!

“老师,杀人以法,此判可有依据?”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才可以#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

章节目录 下一页

北宋仕途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孤心书生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孤心书生并收藏北宋仕途最新章节第三百二十八章 陛下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