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往事又在眼前闪过:鲜红的红领巾、牛仔书包、结构复杂的文具盒……那青春懵懂的渴望,女生们清涩的胸脯,大学食堂千篇一律的饭菜……家里陌生的叔叔们……母亲,母亲,你还在想我吗……我对不起你,我曾经那么地恨你。但是,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说,我是如此如此地爱你……即便这一句话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儿子在战斗,儿子从不服输。

敌人可以取走我的性命,可是,他们摧不垮我的斗志。是的,战斗,那是男子汉的游戏,能够光荣战死,也算是一种不错的归宿啊!

金人的骑兵越来越近了,五百米的距离,以他们骑兵度一个照面就能冲到龙卫军阵前。然后,以骑兵那沛不可挡的冲击力撞开我军的防线,然后,他们就可以从容屠杀已经乱成一团的宋人。

在河北,他们这么干过。在开封,他们也这么干过,三天前,他们在山西也这么干过。屡屡得手,肆无忌惮。

可惜啊,他们遇到的是我杨华,是我杨华手头这支用人血、用苦水和碱水泡过三遍的军队。

今日,定叫那银术可有来无回。

此刻,淤积在心头多年的悲愤化着满腔的壮烈之气,坚钢不可夺志,“放箭!”

死亡的狂风啊,你尽情地吹吧!

一轮又一轮箭雨点射向漆黑的夜空,即便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依旧能够听到那无处不在的呼啸声。

对面的火把突然一乱。良久,传来骑兵“蓬蓬!”落地地声音。

但是。金人虽然受到龙卫军漫天箭雨地施射。阵型却很快恢复过来。铺天盖地地火把同时向正中靠拢。星星点点地火光凝集成一团耀眼地红。

“平射。准备!”赵明堂沙哑地声音传了过来。间夹着几声用尽全身力气地咳嗽。

敌人地推进突然停止。显然。他们正在组织冲锋队型。耳边全是战马地长嘶。震耳欲聋地马蹄声敲得人骨子酥。

“不要平射!”杨华用力高喊。“准备白刃!”

没必要浪费力气了。借着耀眼火光。他已经能看见金人重骑兵身上厚实地铠甲。普通弓箭射在他们身上毫无作用。而龙卫军地士兵已经累得快要倒下了。与其平白浪费羽箭。还不如留着力气同他们硬干一场。

一共三百重骑兵。每骑三个辅兵。这是完颜银术可部地精华所在。只要全歼这支部队。嘿嘿。银术可。等着吐血吧!

杨华本来还想说两句激励士气的话,可话到嘴边,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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