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成阵

“大宋男儿向我靠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拣了一面满是破洞的大旗,杨华猛地将旗杆刺进被鲜血浸软的泥土中,大声呼啸:“李鹞子,快快快,压制敌人的骑兵。古松,手稳住!”

手上还残留着刚才那个敌人脖子里的热血,粘在旗杆上,滑不留手,一连被敌人用骑兵冲了两次,辛苦聚拢的士兵又被人杀了个干净。阵中依旧是先前五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只感觉身上越来越疼,越来越软。背心的伤口又裂开了,一道热漉漉的液体顺着背脊流进裤衩。

“倒霉,真倒霉,这次要死了。会不会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呢,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去唐朝,明初也好啊!”杨华不禁在心中祈祷。

“明白!”李鹞子射极快,一口气射出三支箭。为那个女真骑兵也是倒霉,身上插满箭矢,一时未死,依旧不顾一切地冲来。

这个时候,古松的弓弦响了。他射得极慢,每一箭都要瞄准半天。他也是刚学射箭没几天,却有着极高的天赋,准头极好。这一箭射出去,正中敌人心口。可说是狠辣异常。

金人从马上掉到地上,无主的战马茫然矗立,长声嘶鸣。

虽然射杀了两个骑兵,但女真人还是冲到小圆阵的左侧。还好这边有一群混乱的宋军阻挡。也因此,杨华等人总算逃过一劫。否则,要想以五人对抗敌人一百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刀光闪闪,狼牙棒带起大团血肉。转眼,那团宋军就如烈日下的冰雪瞬间消融。

“敌人太快了。”赵明堂内伤尚未痊愈,鏖战半夜,已累得不住吐血,“都头,快想想法子!”危急关头,赵明堂先想到的便是杨华,而不是地位更加尊贵的雷彦兴。

而雷彦兴似乎也仅仅满足于做一个冲锋陷阵的前锋,拱手将指挥权交给扬华。

事实上。杨华也做得不错。他一挥大旗:“右转。随我走!”

小圆阵瞬间灵活一转。从两团乱军之间地缝隙钻了过去。

在这条不宽地甬道那头。女真人地骑兵疾风一般掠过。留下一路尸体和惨叫。

“好险!”雷彦兴抹了抹额上汗珠。

古松高声叫着:“都头。你这是让其他弟兄做我们地盾牌呀!怎么能够这样。怎么能这样?冲锋。快冲锋呀!”

冲锋吗?会死地。杨华苦笑。他已经没了力气。在这样地乱阵中。一个人地力量是何等地渺小。说起来也是倒霉。一不小心就陷到黄河北岸地溃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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