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与行军打仗攻城略地而言,无敌对于给卫鞅这类的历史牛人上课的兴致要略高许多。

对于在军事历史方面有着相当造诣的无敌而言,卫鞅所变之法中的利与弊自然是手到拈来。一些卫鞅想不到、问不到、看不到、听不到的法律案例更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如数家珍而来。

对于秦国而言,无敌所要求的七部法律实际上只是七部总纲,军法和刑法的作用自然不必赘言,而无敌口中的宪法是为秦国一统天下后,从封建制国家向君主立宪制迈进的基石,至于商法、农法、民法和吏法则分别兼及商业、农业、民事纠纷和督导官吏,立法趋向明确清晰,不似卫鞅所拟的秦六律那样将三分之二的法令专注在惩治贼盗上。

当无敌将这七部法律各自的意义和所担负的使命详细讲解之后,卫鞅这小子自然心悦诚服,诚心拜倒,方知自己傲然的法治之学和无敌比较起来简直就是萤火之虫的米粒之辉。

两月之前的灭蜀之战,其过程可谓是乏善可陈。当日,秦军的铁甲方阵靠近成都城墙后,只是三轮攒射便将守城的蜀军弓箭手杀伤殆尽,十轮猛火油弹投入城内,城上的守军便全然陷入了一片混乱,而蜀王芦子见势不对,竟然命人打开城门,亲自率了五百亲卫要来和秦军搏命,可他前脚刚离开成都东门,后脚疏于人手的成都西门便被嬴鞯所率的一千精锐强袭而破。\\\\\\打开大门放秦军入城。

看着气势汹汹冲出来来地蜀王,无敌拦住了好战的大哥,把久未露脸的庞车给放了出去。

蜀王芦子所使地兵器颇有些古风。是一把用青铜打制的厚重猎叉,因此当他碰上手持裁决的庞车之后,两强相遇地后果自然是不问可知。蜀国缺马。蜀王也不善马战,当手持猎叉的芦子快步奔上前来,舞动猎叉准备将策马疾驰而来的庞车叉下马来之时,庞车伸掌一按马脊飞身而起,手中裁决当头就是一棒。

“啪嚓”一声,持叉格挡的蜀王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上一声便被庞车一棒爆头。

蜀王一死,蜀军自然是树倒猢狲散,根本就没有来得及阻止其什么抵抗便被击溃。而秦军入城之后,蜀国民众虽然已知秦军攻蜀之事,却是在仓促之间根本就没能对秦人生出什么仇恨。^^^^因此当舌人大声呼喝着蜀王杀秦使辱秦公,秦公率军讨伐,只杀蜀王不伤黎民的消息,民众自然也是信以为真。并且秦军入城后也是军纪严明,只以军士看守各个交通要道,没有让一兵一卒去劫掠百姓。

仇恨这个东西,是需要时间去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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