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果县兴民公司工业区不远,自1918年起兴建而成的商业区,这里原先是个自由集市,专门向兴业公司的员工和学生销售日用百货品,随着兴民公司工业区的扩大和人员愈发密集,有眼光的人便开始在此修建商铺,久而久之聚集在这里行商的商人越来越多,兴民公司的商业部也适时在这里投资兴建了两间百货商店和部分商铺、酒店、影院,这里便被规划建设成为了一个含购物、饮食、娱乐的商业区,现在这里林林种种的各式商铺一千多家,还有各种临时摊点的几千个,曾有人表示这些临时摊点严重地影响到商业区的形像和整洁,提出建立一个城市市容管理大队,段国学看到这个申请报告就撕成了碎纸。

对于段国学来说,这个词实在是tmd太恶心了,面子?面子有肚子重要吗?

来这里摆摊的都是些没有什么生存技能的普通百姓,他们摆个摊也就为糊个口吃碗饭,现在是生存大于脸面的时候,这种令他恶心的机构是不需要存在的,而且中国人好权,手上有了那么一点权利就容易产生权高于法的心理,虽然经过学校里的洗脑式的培养,从自己学校里走出去的学生绝大多数能廉正律己,秉公执法,但段国学撕掉这份申请的更主要原因是这份申请上那句执法人员和所属机构人员不用政府出工资,这些人的工资和福利来源来自罚没违法商贩的财务来解决,同时多余部分上缴桂南政府单位。就这句话让段国学直接撕了这份申请,如果把这些人的收入和罚款直接挂钩,段国学相信用不了多久,自己的警察很快就需要增设人手处理堆积出来的偷盗、抢劫等刑事案件,现在由于这边的高就业率,警察的工作更多的是片区户籍民警和民事纠纷调解员的职责,象那些刑事案件的发生几率并不大,偶尔有这么几起也很容易告破,没办法,主动配合的破案的人太多了,街坊邻里三故六婆治安委员等等。如果一旦断绝了这么多摊贩们的生路,那人为了生存就会去铤而走险。

既然有存在的需要那么也就必须直视、正式这个问题,但更重要的是采用合理的方式方法来处理。段国学考虑过后针对特有的情况进行了下变更,成立了一个流动商业调查协调组。

这个调查协调组没有执法权,不能罚没任何财物,只有协调、调度的权利,将商业区、工业厂区还有职工宿舍、学校前和交通主干道上的地摊黄金地段设立了专门的设摊区专供这些流动商贩设点摆摊,但必须经过登记。这种登记是不需要花钱的,只要到调查协调组登记,这里会颁发临时的许可证,摆设摊点在经过协调组上门调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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