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爽快的回答:“喏!”

赵兴继续说:“你也别闲着,你带一支水军去,我再交给你一个排(三十人)火枪手,立刻去苏州应奉局,给我逮捕朱勔,查抄苏州应奉局……”

顿了顿,赵兴补充说:“但有反抗,格杀勿论。(173)爱//书^^者//”

鲁豫身后的那位知州已经不再挣扎,他插嘴说:“还有增价折纳法和和金之法、还有三舍法……”

这位知州名叫侯蒙(1o54~1121),字元功,密州高密(今属山东)人。进士及第,调宝鸡尉,在宗泽之后知柏乡县,后擢监察御史,进殿中侍御史。崇宁间上疏论十事,迁侍御史,改刑部尚书。因直言蔡京心术不正,为蔡京忌恨,谄言于帝,降为扬州知府。

侯蒙在历史上.出名,还在于他是献言招安宋江的人、并参与围剿方腊。这位知州其实已经不是现任了,他因为反对“增价折纳法和和金之法”再度被贬,出知毫州,只是新官还没有到任,他暂时留在扬州任上。

所谓“增价折纳法和和.金之法”,是蔡京根据王安石的“熙宁变法”所作出的另一个“绍圣”之举。这一变法的简单含义就是:钱与物反复折变,“既以绢折钱,又以钱折麦。以绢较钱,钱倍于绢;以钱较麦,麦倍于钱。辗转增加,民无所诉”。

简单的说就是朝廷的税赋要用银钱交,官府摊派的时候折价成粮食、绢,让老百姓交纳,而折价过程中,要加上损耗部分,这些损耗要由老百姓承担,归“变法官员”收取装到自己腰包。

这还不算,由于粮.食、绢在运输过程中既不方便,还容易变霉变质,所以地方官员又要折,这次“折”是折换成银钱,而后将银钱或绢硬行摊派到百姓头上,要求百姓“(被)自愿”购买,这就是“和”,朝廷用“和买”的方式再将钱或绢折换成金钱,以便于运输,这次折换,依旧要算损耗,损耗多少,“变法官员”说了算。

如果“变法官员”觉得.一次折换自己腰包还没装满,那还可以继续折换,如此,反复将现金倒换成粮食,再将粮食倒换成现金,每一次倒换,“变法官员”都像恶狼一样扑在百姓身上吸食百姓的血肉,使得百姓苦不堪言,无数富户一夜之间成为乞丐。而这样折腾下来,国家的赋税其实没有一个铜板增涨,百姓的财富都”变戏法”传送到“变法官员”手里,现代,教科书将这种行为简称“变法”。

侯蒙出于不忿,上.书抨击“增价折纳法和和金之法”,再次触怒了蔡京而遭贬。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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