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沉吟着,把话题又转到最初的问题:“离人,这几年你都在远赴海外,经商贩货……一定很辛苦吧。(173)你不知道,伯达去年又生了个孩子,取名‘符’……叔寄今年也成了婚,妻子是文忠公之子欧阳棐的六女儿。”

赵兴点点头,回答:“我听说了,马正卿在杭州见过我,我已经派人给伯达兄送去一笔奶粉钱,让他安家置业……估计,近日就会有消息返回。我让他们直接把消息送到京师。”

自从苏轼当了京官之后,马梦得便没有继续追随苏轼。因为京官大多不需要幕僚。恰好赵兴那里需要人手,他在杭州待了几个月,曾经被他教导过的程家坳小孩将消息通知赵兴后,赵兴就请马梦得负责经理杭州的产业。

苏轼尴尬的笑一笑,他摇着头说:“离人,你误会了。嗯……想当初,我也只是送给你几副字画而已,这是为了答谢你在黄州的照顾,可你总说我在你的产业里有投资。别的产业好说。唯海商不行——朝廷有令:食禄之家,不许与民争利,不许权贵官吏经营海外贸易,不许官吏私买舶商货物。

太宗诏曰:……内外文武官僚敢遣亲信于化外贩鬻,所在以姓名闻。——当初这个诏文,原是为了保证海贸的顺利,防止权贵官吏与民争利……”

啥?不许官员参与外贸,如果官员亲信,或干脆是太子党参与了海外贸易,就要公示——把姓名登在邸报上——‘“以姓名闻”。

这还是宋朝吗?你说不许官员把子女妻子都送到国外向外国政府纳税自己“裸身当官”,“裸身爱国”,还则罢了,怎么还不许官员经营外贸,连购买外国货都是一种罪行,还要“公示”?!

书上不是说宋朝的*难以想象吗?怎么宋朝的反腐规定比现代还严苛?

我他x的爱这个时代!

赵兴喘了几口气,说:“老师,其实你何必在乎,这是我俩之间的事,我只要不吭气,谁又能知道呢?难道他们要来我家,抄我家查出那份账本吗?”

赵兴低估了宋人守法的自觉性,苏轼沉下脸:“以吕惠卿、邓绾之恶,亦不敢私买舶商货物,私遣亲信于化外贩鬻——你要为师在史上留下骂名吗?还有,你说抄家,我大宋何时抄过别人的家?”

苏轼说的是事实,实际上,不光是蔡确、吕嘉问、邓绾,连后来的大奸蔡京也不敢违反这条法律——化外贩鬻。

至于说到在宋代抄家,那更是错误。抄家的习惯应该是蒙古人带来的游牧强盗习俗,而宋代——即使花石纲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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