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泰国在二战时并未受到大的损失,但战争结束后依然给其带来了不少的麻烦。1941年,泰国政府在日本人的帮助下,沿着东部边境获得了一些原先在法国人手中的领土。这些领土包括老挝在湄公河西岸的某些地区和柬埔寨北部的某些地区,这些地方是1893年至1904年间法国强迫泰国割让的。可是,自由法兰西从来就不承认维希政府出让领土是有效的。日本一投降,他们就向泰国政府明白表示,希望泰国归还上述土地。

法国人决心收复失地,并要求赔偿其所受的损失。割让领土这件事使法国人想起维希向轴心国屈膝投降的耻辱时期,因而对法国人的感情来说也是无法忍受的。如果要洗雪战争年代蒙受的耻辱,如果要重建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权威,1941年的失地就非收复不可。另一方面,泰国人无疑希望,法国人当时在印度支那所遭受的重重困难,会使他们无法采取强硬的措施。因此谈判僵持不下,毫无结果;到1946年4月底,边界上已经出现了事实上的战争状态。

曼谷报纸抱怨说,法**队在追捕安南叛乱分子时侵犯了边界,并由此而使泰国国民遭受伤亡。而法国政府否认曾采取任何侵略行动,只承认法**队在追捕匪徒时曾偶尔越过边界;但他们争辩说,这种行动是正当的,因为泰国当局显然没有能力控制老挝和安南叛乱者的活动。

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当马来亚联邦的国防军向边境增兵准备对付泰国南方四府的马来人对马来亚联邦的有可能的骚扰和袭击时,为了不使形势更加困难,现任地泰国内阁做出了邀请吴铭访问,以达成某种和平协议。

农业是泰国的传统经济产业,每年的大米出口达到了150万吨。而马来亚联邦的经济计划是要先建成劳动密集型产业。然后再逐渐转型,所以对于粮食的需要就要依靠从泰国的进口。

1948年10月3日,吴铭代表马来亚联邦政府与泰国签订了友好条约,条约内容包括:两国之间永久和平,世代和睦,互换外交和领事代表,并按照所在国的法律,给予对方侨民以最惠国的待遇。如给予侨民出入国境地权利,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给予旅行、居住和工作的权利,给予开办学校、集会、结社以及出版和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个条约标志着马泰关系的一个重要阶段,马来亚在泰国派驻外交和领事代表,从而使在泰国出生的华人有权要求加入马来亚国籍。华人在所办学校方面也将享有最惠国待遇;而且根据条约签署时暹罗政府发表的一项声明,条约附文中规定小学必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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