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桑云镇到洛京,足有三千余里,要经过数座县郡,一条河流,两座山脉,可谓是跋山涉水,路途迢迢,好在三人都是武人,体魄强健,经得住奔波,也不惧宵小路匪,一路快马加鞭,只花了七日时间,就到了洛京。

(备注,古代的快马,平均时速在40公里左右,并且跑一个时辰左右就休息一阵,不能连续不断的一直跑,一天最多能跑四个时辰,为此,正常赶路一天能跑500里已属不易,那种极为少见的千里良驹估计时速能达到七八十公里,但是特例,不能以此为标准。)

洛京身为大齐的都城,其繁荣鼎盛自不必多叙,走到城门口的时候,木君璇看着城门前的车水马龙,熙攘人流、巍峨的城墙,以及城墙之上盔甲铮亮,身姿挺拔的城卫,不由一脸的感慨:“这就是洛京啊,果然气派,不说人流车马,就连城卫看着都比别的城市精神许多。”

果然是个土包子!站在她身后的刘内侍闻声颇为不屑的看了她一眼,他对木君璇印象极差,木君璇对这个鼻孔天的阉人同样没有任何好感,这一路上,没和他搭过一句话,在宫里颇受人追捧的刘内侍哪受过这般冷落,原本就极不满意的情绪不知不觉间已积累到了临界点。

只不过木君璇凶名在外,他又被其眼神给震了一回,在没摸清木君璇的深浅前,不敢轻易发作,现回到了京城,胆气立壮,心里已在盘算找个什么机会,好生整治整治木君璇。

木君璇自然不会在意一个鼻孔朝天的内侍看法,入城之后,她的目光一直在周围的景物上来回穿梭,一脸兴味盈然的打量着这元始社会的帝都,碰到好奇不解的东西,就问沈宵几句。

沈宵与刘内侍不同,他对木君璇印象相当不错,之前在燕回村见木君璇面对圣旨没有半分敬意,还以为对方是个极难打交道的桀骜之人,没想到一路相处下来,他发现这姑娘情格着实不错,身上没有半点女子的扭捏。

她洒脱大方,豪气干云,身上那股子潇洒豪烈劲让许多男人都望尘莫尘,对于一个十六岁就进了军营、一路凭着本事和军功爬上四品中郎将位置的实干将领来说,这样的性子实在太对他的胃口了,若非还记得自己皇命在身,他都恨不得要跟这姑娘拜把子,结为兄弟了,在这种情形下,面对木君璇的问题,沈宵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进入主城区,过一家人名为月泉楼的酒楼时,木君璇的目光被其吸引,无它,这家酒楼的人流量实在太旺了些,不仅里面高朋满座,就连门口还有不少人在排队,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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