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宣府的陈将军并不知道紫禁城西苑落了灰的值庐吵过一架,即使知道那对他而言也比不上给马梳毛重要。

“你从北方来,被骟了一刀,经历生死又被卖到南方去,驰骋过草原、攀登过高山,我还带你看过大海……”

隆俊雄嘴上噙着不知从哪薅来的狗尾草,靠在马场门口抓耳挠腮地看着陈沐在草场上牵火烧云嘟嘟囔囔兜圈子,就见陈沐拍拍马屁股,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像了却心头一桩大事。

“北来、北去,这马比咱幸福多了。”

招手叫来看护马场的头子,陈沐指指草场里撒欢乱跑的火烧云道:“那是我的马,以后不骑了,养在你这,直到它老死。不必管别的,该喂喂、该遛的时候遛遛,千万别给我卖了就是。”

马场头人接连点头,赔笑道:“别说将军的马,这马场随便一匹,小老儿也不敢私贩啊,谁不知道这是将军您养马的地方。”

“对,这里任何一匹马都是宝贝,陈某弄来这些没骟过的马可不容易,谁要是敢卖我的马,我就把谁骟了。”陈沐点点头,望向马场里上百匹骏马,走出几步又折回来。

“千万别忘了,别的马……”陈沐觉得这时候可能也不流行说交配,就抬手拍了几下,眼神耐人寻味,等马夫头儿理解了才接着说道:“它们办事的时候,把火烧云眼蒙上,有劲使不出干着急,会气得折寿的。”

“诶,小的知道,小的知道。”

知道什么啊!

陈沐笑笑,最后看了一眼火烧云,笑呵呵地出去翻身上马带家兵远走。

火烧云原本到他手上就是老马,性情温顺懂事刚好那时陈沐骑术不精。不过如今其体力明显下降,已经跟不上陈沐长途跋涉的需要。

在南方时尚且感觉不到,到北方平路多,放开马力疾驰时他总跟不上别人。

正好从马市沟通长城内外,好马在北疆不再是稀奇货物,放在宣府养马场,尽管陈沐不能帮他把低下那根棍儿续上,但到底吃食无忧,别管火烧云还能再活几年,总不至于在战场上死于非命。

算尽了主仆之谊。

如今他的坐骑是从蒙古诸部互市时一个部落首领送的,听说是从瓦剌那边弄到的宝马,身形并不矮小,看上去比寻常蒙古马要高上一头,但继承了蒙古马绝佳的耐力,筋骨强健。

陈沐觉得可能是无意中跟中亚那边混过血,通体黑毛不见杂色,模样神骏。

“以后啊,它就叫黑娃。今年赚了一千四百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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