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墙之内,宫墙之外,一墙之隔,割不断的是相思,割不断的是一人相望,度日如年。

我手腕结的疤都脱落了,浅浅的印子,齐惊慕在宫外稍了个玉镯给我。

翠绿翠绿的,凤贵妃说成色不错,我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的望着,手一抖,玉落声声脆碎成了渣

望着地上四分五裂的玉碎片,一脸惋惜:“母妃!手腕废了,连个小小的镯子都拿不稳,想来这只镯子花不少银子,就碎了怪可惜,怪让人心疼的!”

凤贵妃望我的目光不由得深了些许:“母妃不觉得这个镯子留下有什么不妥,你又何必一定让它碎了呢!”

我嘴角牵起,“姜了倒是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一个连贡品都算不上的镯子,没有什么值得收藏价值,姜了是公主,母妃说过姜了会是天下最尊贵的女子,既然是天下最尊贵的女子,自然要配最好的东西!”

凤贵妃缓缓的点了点头,良久才道,“姜了,说的没错,姜了值得天下最好的东西!”

我俯在凤贵妃的肚子上,侧耳听她肚子里传来有力的心跳声,用一点没有力气的手,抚在上面:“姜了有弟弟了,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姜了会好好带他一起长大。”

凤贵妃没说话,抚在我的发丝上,悠悠长叹,我知我的手腕废了,她难过不过不说。我不难过,只不过在心里慢慢的酝酿谋划着我的手腕不会白废的,我始终这样坚信着

颐和已经开始往宫外跑,每回回来都会带一些新鲜古怪的东西,活的,死的。连狗都往宫中带了。

狗我没有见过,远远的瞧了一眼,齐惊慕倒真的是会挑东西,送得一溜烟的白色

白色象征着纯洁,象征着洁净无瑕,沾不得一点灰尘,我瞧着还真是讨厌的很。

我就不喜欢白色,脏了立马就能看见我跟凤贵妃一样,我喜欢红色鲜艳的,暗红的绛红的要沾一点红我都喜欢,这个白色,我就是不喜欢甚至谈得上厌恶!

看着追着颐和满地跑的小白狗,我忽然想到凤贵妃说过,狗肉臭极反香。那只小白狗大小,能整一盘子,就不知道味道是不是真的香

浅夏拉了拉我的衣袍,“公主,您是不是喜欢那只小白狗?您要是喜欢,奴才求人给你寻一只,待娘娘生完小皇子,在领进宫,您看如何?”

我垂眸望着浅夏,“话本上说,冬日里,狗肉锅子加人参,三七,枸杞,山药炖煮不但暖身体,还是大补!就一盘肉而言,我倒是欢喜的很,难道你不喜欢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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