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等吻大人再赏10000起点币,荣升本书掌门,谨以此章,恭贺之。)

足足两个小时后,狗肉炖好了。

狗肉当然是不能连鼎往上端的,林愁找了个带炭炉的大铜盆像这种普通厨具,林愁向来是要多少有多少,系统从不在这上面含糊,那个装厨具的柜子随时随地就能掏出来一大堆供林愁挑选。

连这个铜盆都带着一股古拙的韵味,上面云纹的每一个线条和转折都自然流畅,是花鸟鱼虫和祥云的图案。

总得来说,用来装“上不得筵席”的狗肉显得有些跌份儿。

林愁敢拿毛牛和两只哈士狼人格担保,这盆要是交到盆栽手里,她肯定能把这个盆卖出某某天子用过的火锅盆还是洗脚盆的天价来。

铜盆装肉和汤,下方摆上炭炉,上桌。

林愁坚持认为,吃狗肉最好的调味料只有盐和辣椒,盐要细细的青盐,辣椒要新鲜的魔鬼椒和辣椒干粉拌在一起,当然,也少不了几根整根的红辣椒。

狗肉刚上桌,赵擎苍吸了吸鼻子,醒了。

这老货一气儿干掉了一整坛五彩蛇酒,等着等着,震天的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咳咳,做好了...老子可得好好尝尝这孽畜!”

游荡魔跑到厨房找林愁要了个人头大碗,盛了一老碗热汤,撒上盐花和辣椒,稀里哗啦的喝起来。

“香!地道!”

一连串的赞扬从他嘴里蹦出来。

赵擎苍瞪了瞪眼,捞起一块肉放在碗中,“唔,小林子还算是个明白人,看你准备的这两味调料,这狗肉的味道就错不了。”

赵擎苍碗里的,是一块肩胛肉,这部分的肉纤维短,质韧,少油脂,相比于狗身上的其它部位来说,应当属于下品,一般人,都不会选择这一块来品尝。

赵擎苍用筷头轻轻撕下一溜儿肉条,蘸上盐花和干辣椒粉末,送入口中。

“唔。”

如果林愁用鲜料来烹饪这部分肉质,那它的味道一定是全部肉中最淡薄的一处。

事实上,肩胛肉的肉质更适合留存那些干质调味料的味道,比如八角桂皮香叶等等。

质韧、纤维粗短,这意味着其中的肉汁要比其它部分少得多的多。

但其肉入口回甘,富于嚼劲,再配上火辣燥热的辣椒干粉,就像是身处空旷原野,策马奔腾时狂风撕扯着雪花,再灌下一壶烈酒,一条火线几乎都要从喉咙中燃烧出来。

赵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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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秦善官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善官并收藏末世小馆最新章节第一千四百零一章 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