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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采集的沙虫质量非常高,表皮肥厚,每一道束环的颜色都非常鲜艳且向外凸起。

这就意味着沙虫非常健康,在砂砾中的活跃程度比较高,吃得更多、消化能力更强,积累的营养也更加丰富。

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这些沙虫,是已经锻炼出三角肌和马甲线的运动员沙虫。

沙虫能够食用的部分只有一层表皮,那么理所当然,它的表皮愈厚,则味道愈好。

像这种品质上好的沙虫,已经完全称得上是刺身级别,配上芥末蛋黄酱和香醋,那滋味想想都能让人流出二斤口水。

不过考虑到一众女人和可怜的姜大公子,林愁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一篓子沙虫已经能让姜大公子师太成这个样子,要是再来个刺身,连林愁都觉得自己是恶意满满的大反派了。

那边女侍者早已在院落中摆开了各种厨具,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应俱全。

当林愁提出需要一只鸡时,女侍者直接给他带回了一只非常漂亮的彩虹榛鸡。

而且这只榛鸡还是少见的至少活了七年的雄鸡,长矛一般的尾羽七色俱全,鸡冠都长到了巴掌大小。

林愁不得不感叹姜大公子的奢侈,彩虹榛鸡在九膳宫一战中薛阵曾用它为原材料制作过一道藏凤,其味道之鲜美连林愁也没办法否定。

彩虹榛鸡作为罕见的二阶异化生物,速度堪比三阶敏捷型进化者,极难捕捉。

它的味道鲜美,有着飞龙的别号,而姜大公子居然把它作为常备食材?

连林愁制作龙虎斗时都只能用次一等的七彩榛鸡,那味道自然是远远不如彩虹榛鸡的。

不是林愁以次充好,而是这彩虹榛鸡实在是太过罕见了。

彩虹榛鸡长足七年之前,只能称为七彩榛鸡。

虽然速度快的惊人,可也架不住它那风骚至极的鲜艳羽毛和鲜美的味道,凡是荒野上有点追求的异兽,哪个不想吃两口好的?

敌人遍地,到处都是红着眼睛等着从它身上啃下一块肉的吃货,彩虹榛鸡的一生,活得极为艰难。

林愁决定以最高规格为这只彩虹榛鸡举行葬礼,三下五除二,放血、摘毛、去内脏、脱骨一气呵成,不到一分钟时间,这只榛鸡已经骨是骨肉是肉、骨肉分离,在案板上堆成两小堆。

作为少有的普通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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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秦善官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善官并收藏末世小馆最新章节第一千四百零一章 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