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这个青年胡人给王冲的感觉很不一样,其他年轻胡人看着自己最多是敌意,但这个人看自己就是憎恨了。网

这决不仅仅是立场的问题,而是必然生过什么过节。

但是王冲并不记得自己认识过这个人。

上辈子在京师里,王冲并没有和胡人有过什么交集。不过,对于王冲来说,也并不是没有什么蛛丝蚂迹。

“昆吾训练营不是一般人可以进来的。而明知道我的身份,还敢主动向我难的胡人,在整个京城都是屈指可数。”

王冲心中念头电转,已经对这个胡人的身份有所猜想了。

无瑕理会那名青年胡人,王冲大步穿过去,走到了陈不让身边,蹲下身,伸出两根手指在陈不让颈部按压、探测。

“陈不让受了重伤,昏迷过去了。我们想把他运出去,但是被拦住了,一时也没敢乱动。”

高峰、聂岩在一旁边,神色惭色。

“我们是得到消息过来的。不过,对方好像是故意要等我们过来,把事情闹大的。等到我们到的时候,对方人数比我们更多。大家都吃了点亏。”

池韦思也在一边道,脸上一片青肿,显然也挨了打。

“公子心,这个人我认得,他叫阿不同,是胡人大将军阿不思的二次。他身边的都是同罗人的精兵。同罗人从生下来就会鸦匹马驹陪伴,从小到大,人和马就像家人一样。他们对待马,就像对人一样,所以马很能人性。因此同罗马号称除了同罗人,谁也驾驭不了。而同罗骑兵更是号称天下精锐。——这些人都不好对付!”

庄正平在一旁压低声音道,脸上透出凝重的神色。

池家以宣斧铁卫著称,而庄家则以骑兵著称,对于天下的精锐骑兵了如指掌。

但是就算是庄家引以自傲的精锐骑兵也无法和同罗人精骑相比。

同罗人的骑兵坐卧行止都有一套很严格的要求,对待战马,就算是庄家也没有办法和同罗人相比。

最简单的,每一匹同罗马都是和他们从小长到大的,感情相通。它们身上披满铠甲,从头到尾,再到脚趾,全部有鳞甲保护。

单单是这些铠甲,价值就不止数万的。

就算是庄家也不可能这么花费。

同罗人在内附大唐之前,就是给人做雇佣兵的。而所得的费用,就是用来给这些战马做战甲了。

同时,同罗人也能征惯战。新出生的同罗人,吃的第一口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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