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魂(短篇小说)张宝同

吃过小酒,丁绍光和玉娟的婚事就算订下来了。但按傣族人的风俗,相爱的人在结婚前,男方要在姑娘家干3年苦活。每天早上到寨子的水井挑水、到山上砍柴,以满足全家人生活之需,夜间还要到胶林里帮助割胶。同时,男方还得要学会打制银器,要在结婚前亲手为姑娘打制一套银首饰和银腰带作为婚礼。而银首饰和银腰带是非常贵的。没有结婚的小伙每天晚上只能睡在女方家的客厅里。

汉族人重男轻女,而傣族人却是重女轻男。而且是男方要嫁到女方家。出嫁时要陪许多的嫁妆。如果哪家多生几个儿子,就会把父母家陪个倾家荡产。让阿爸阿妈在村里抬不起头。儿子没有膳养父母的责任,也没有财产继承权。父母是由女儿膳养。没有女儿的父母老了就得靠寺庙里的善款接济生活。但女人在家里拥有绝对权威,大事小情都得女人说了算。但女人很辛苦,婚后的女人要承担养家糊口的重任,天天要下地干活。婚后的男人却是十分轻闲,他们只在家里带带孩子,做些家务,有时间则聚在一起抽烟喝茶,打牌斗鸡。要不,有人说傣族的男人是“做三年的奴隶,当一生的皇帝。”

但是,丁绍光却不同,因为他本身就是国家公职人员,是带有工资的。所以,他虽要在玉娟家里打三年工,但家里的活都是大家一起干。而他只是挑挑水,砍砍柴,而且每次都有玉娟陪在身边。实际上,他在玉娟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画他的画,而且每次画画都要玉娟给他当模特。所以,这种生活让他感到充满着爱情的快乐。在这种爱情的滋润下,他感到单调枯燥的下放生活变的丰富而多彩。在这段甜蜜的时光里,他年轻的激情里闪烁着灵感的火花。在劳作之余他画了大量的白描,渐渐形成了他自己独特的绘画风格。

那天,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一个很大的信件。他打开一看,是《人民画报》给他寄来了当月的画刊。画刊里登载了他四幅傣族姑娘的工笔风情画。一个人的作品能在《人民画报》上刊登,那该是多么大的成就!而且又是登载了一组四幅。记得他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上大学时,有一次他们的老师在《人民画报》上只登载了一幅很小的作品,都高兴地拿着给他所有的同学们看。仿佛那是他一生中的重大的成就和收获。相比之下,丁绍光的成就不知要比那位老师高了多少。

玉娟看着自己的画像在画报上登出,也高兴得不得了,还把这些画像拿着给阿爸阿妈和村里的姐妹们看。惹得全村人都夸玉娟有福气,夸丁绍光有才气,将来会大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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