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eball,棒球,是一种以棒击球的集体对抗类运动比赛。

在美国,棒球拥有着和橄榄球不相上下的地位,并列为“国球”之一,就连盛名传遍全世界的美国篮球也得屈居在后。

美国人骨子里似乎天生就对这种能够直接表现出力量美感的运动有着一份难以言喻的狂热。

自然,身为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无论是Nancy他们,还是从小在旧金山长大的郑秀晶,对这项运动都不算陌生。

可以说,在一行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棒球门外汉。

在旧金山,棒球场并不算多,TacoBell对面那座现在还名为SBC球场的大型球场虽然被称为“棒球最好的地址”,是全美唯一可以打出湿球本垒打的球场,但它显然不可能被几个小屁孩用来作为解决“恩怨”的场所,尤其……还是几个黑人少年。

所以,尽管早该想到,可等他随着Nancy等人真正到达目的地之后,仍然不禁在心里面有些怪异地感慨美国人对棒球的执着与热爱。

这是一处地下球场,前身应该是什么体育馆的场地,只是看样子已经弃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原本好好的几块羽毛球场和一大片的篮球场被各式各样的“人工隔板”隔开,分成了数种不同的运动区域,其中最多的,就是棒球场……或者说,也许是棒球场?

这里显然是黑人的聚集地,沿着锈迹斑斑的铁架楼梯一路走下来,所见除了严重掉漆的斑驳墙壁之外,就是一名名路过的黑人投来的种种眼神,或冷漠、或审视、或好奇。

绝大多数,看起来表情都不算友善。

想想也知道,两个黄皮肤的小鬼闯进了黑人的地盘,还好这地方看起来还算比较正规,再加上他们两个人没有谁是金发碧眼,而且年纪都不算大,否则的话,他都在考虑是不是该拉着郑秀晶掉头就走。

“嘿!瞧瞧这是谁?想要进道奇队的一只小老虎~哈哈,过来!小伙子!我还以为你待在洛杉矶那个破地方不打算过来了呢!”

“呵呵,Alfred(阿尔弗雷德)叔叔……”

“嘿!再丢给我一个球!”

“那边那边!哦,拜托,你这打的是什么?”

“你这球明显擦边飞出去了,不能算!”

……

高吊的照明灯将白炽的灯光洒落到了下方的每个角落,地下球场的四处都是一阵吵吵嚷嚷的热闹声音。

Nancy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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