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诗文本身是客观的,但是“美”这种东西却未必是客观的。

这就是“所指”与“能指”的区别。

文字,或者说具有某种特定读音的特定符号,这个符号的“结构”,必然是客观的。

但是这个“结构”指向的“意义”,却未必是客观存在的。

就以“美”这个字作为例子好了。“美”,读音为”mei”,笔画为九,会意。金文字形,从羊,从大。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符号。但是其意义却是多变的,在不同的语境下会被赋予不同的意义,甚至产生新的意义。而且,这个相对的概念,在大多数情况下,却是以来主观的判断。

也就是说,“美”这个文字是客观的,但是其内容却无疑是主观的东西。

那么,这个“文字”,到底是客观存在的,还是依赖主观意志才能存在的?

诗文也是一样。

有一些“美”的感觉,是需要经过专门的培养才能感受到。白乐天崇尚“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且但求“老妪能解”。据传,乐天居士喜欢在路边随便抓个老太太念诗给她听。如果老太太能够听懂,他才觉得这是好诗。因为乐天居士的作品,便是崇尚一种“无需训练就能理解的美感”。

但是有着“诗鬼”之称的李贺就不同了。同一个老太太,多半能听懂白居易的《卖炭翁》,却多半是听不懂李贺的《雁门太守行》或是《李凭箜篌引》。

对于老太太来说,李贺的《雁门太守行》、《李凭箜篌引》多半是没有什么美感的【音律上的美感可能会有一些】。

可又能因为这一个老太太的判断,而定义说李诗不若白诗美么?

不可能的。

这也是为什么审美会出现巨大分歧的原因。每一个人的客观条件不同,思想不同,对“美”的感受与解读就不同。

“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就因此而来。

哪怕是同一个集体,也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分歧。

从这样来看,“美”就是一个非常不客观的概念了。根本不存在一个客观的结构,可以让所有第一眼看到它的人都冒出“美”的感受。

但是,每一个具备知性的个体,却又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判断“美”与“丑”?

古怪,很古怪。

“也就是说,能够以‘美’评判一首诗文成就高低的,就必须是具备主观意志的东西”王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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