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岚抱着阿芙拉,转身看去。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带着十几个士兵走进城堡大厅,这个青年身穿老旧的金属胸铠,腰间挎着一把正装剑,气喘吁吁地走过来。

罗岚一看他的正装剑差点儿翻白眼,心想哪怕你带把轻剑也比这东西靠谱,演戏也得专业点。罗岚也注意到另一点,这个人目光闪烁,偷偷瞄着周围的状况,但不敢用正眼看。

所谓正装剑是由穿甲剑演变过来,有着细长多棱剑身,起源于岛国明特卢。有一段时期明特卢非常混乱,贵族经常被敌人刺杀,哪怕是在王宫门前。军人能够带长剑轻剑,那些羸弱的文人贵族为了自保,只好带这种既优雅不过于狰狞,同时还能伤敌防身的武器。

这种剑只能靠突刺伤人,真正的战士没人用,连女剑士都很少用,只有那些没有实力且非要彰显自己品味的文人贵族才会佩戴正装剑。这种剑根本不适合战斗,纯粹是用来装点门面。

这个叫巴特莱的少爷见到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抱在怀里,正要破口大骂,但发现罗岚一身鲜血外加身穿他根本没见过的华丽礼服,马上意识到对方不好惹。

他用柯鲁士语问女管家:“茉克尔小姐,能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吗?”

女管家轻轻抬起下巴,用生硬的通用语高傲地说:“这位是来自荷曼的罗岚伯爵,一位真正的剑士,正是他救了阿芙拉小姐,杀死了平可夫男爵的儿子。”

巴特莱面色变幻,忍不住用柯鲁士语说:“他疯了吗?平可夫大人可是一位大剑师!”

女管家对着他吐了一口唾沫,说:“呸!别以为我是那些没有见识的蠢蛋,他要是大剑师,我就是剑圣!他从二十岁开始就自称是初级剑士,到三十岁自称高级剑士,四十岁生日一过马上变身大剑师。我敢赌一百个人头,他会在五十岁称上位剑师,他要是活到六十岁,敢说自己是剑圣!”人头是柯鲁士帝国的金币,因每一代金币都雕刻着皇帝的人头而得名。

巴特莱脸一红,说:“您不能侮辱贝伦山区最伟大的大剑师。”

女管家厌恶地看了一眼他和身后的那些衣衫不整的士兵:“你们走吧,阿芙拉小姐需要休息。”

巴特莱却厚着脸皮走到罗岚面前,向罗岚弯腰致敬,用比女管家标准的柯鲁士北方山区风味通用语问候:“尊敬的伯爵老爷,我是安德烈男爵次子巴特莱,即将成为勋爵,多谢您救了我的表妹。我非常仰慕荷曼帝国,如果您有需要,我一定尽力为您效劳。”他说话的时候瞟了几眼平可夫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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