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思豪迤东行走多时,步伐渐渐缓慢。

他早扯布条包裹了伤口,又在外面按了些沙土,虽然仍自疼痛,但血已止住,暂无大碍。

握着刀的右手却依然不放松。指缝里满灌鲜血。此时血已干涸,有一小部分在他的皮肤上龟裂、爆起、脱落。脱落的血片,让常思豪想起干枣的碎皮。

——枣子。红红的、脆脆的、甜甜的枣子,有多少年没有吃到了?在回忆中,连它的味道都似已淡了,只留下吃它时愉悦的印象。想到它,常思豪脸上肌肉轻轻抽动两下,一阵饥饿感袭来,身上亦觉愈加疲惫。

他止住脚步,稍作停歇,想放开刀柄,右手却无法控制似的仍紧紧抓住不放。

他用左手去掰右手的手指,可是右手握得极紧,左手的指头根本插不进个缝儿,脑中一片木然。

常思豪望着手中长刀,忽然觉得它很陌生。想起自己自从程大人手中接过此刀,就一直没有机会看看它,便掉转刀身细细端详。

此刀,刀身极长,光洁闪亮,竟不见半点血污,常思豪想起刀划城墙之事,检察刃口,竟无豁损,心中称奇。又见刀身上隐有暗纹,作工精美,不损刚柔,更属雕艺上品。转过刀身,再看刀柄,柄上浮龙浅凤,皆适手而刻,观感优雅,握感舒良。赏玩一阵,常思豪忽然发现,右手不知何时已然松开了刀柄,活动如常,再无异象,心中大喜。原来此手在求生的潜意识中紧紧握死,不听指挥,愈让它放开,它愈自不动,若不经意,它反倒放松懈怠了。

他见手与刀柄握处皆血污不堪,便胡乱在身上擦抹几下,又扯过衣角将刀柄揩拭干净,重新提刀时,只觉手心没有了黏黏乎乎的感觉,握感更佳,兴奋中挥刀舞动几下,觉得自己舞不出什么好看的姿势,立觉惭愧丧气,寻思:“这刀乃是重宝,唯有握在程大人那样的将军手中,指挥千军万马,才显英豪,拿在我手里,挥舞间好似顽童嬉戏,有什么用?还是赶快寻着程大人,将刀还给他才是。”

举目四望,沙岗重重,古道悠悠,地上纵有血迹蹄痕,早为风沙掩盖,也不知程大人逃到哪里去了。

想想城中军士都已烈殉,魂归黄泉厚土,而自己,却仍披着朝阳艳彩,在阳世独行,忽生恍如隔世之感。

只觉伤口一阵疼痛,他咬咬牙,又抓了几把沙土,按在上面。

天近正午。

万里无云,地表一切生命物体,俱成烈日残虐的对象。

常思豪跨过数道黄莽沙坡,精疲力竭,但已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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